如皋市GJ2018-257#D1与GJ2018-257#E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项目名称:如皋市GJ2018-257#D1与GJ2018-257#E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
委托单位:江苏省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
调查单位:江苏伟恒土壤治理科技有限公司
如皋市GJ2018-257#D1与GJ2018-257#E1地块位于南通市如皋市新庄社区大明河南侧、盐通高铁东侧、站北路北侧,地块占地面积约为99499平方米(149亩),土地使用权人为新庄社区和宋家桥社区集体。本地块调查范围为如皋市GJ2018-257#D1与GJ2018-257#E1地块整个区域。该地块北侧为农田及大明河;西侧为盐通高铁、农田及泯沟;南侧为民宅、站北路、如皋南站排水房、农田及泯沟;东侧为农田、泯沟及334省道。
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(R),属于GB36600-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。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和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》(HJ25.2-2019)规定要求,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法的方法进行布点,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8个(含土壤对照采样点1个),采样深度0-0.5m,共送检土壤样品18个。
本次调查结果表明,如皋市GJ2018-257#D1与GJ2018-257#E1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,可以作为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、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(RB)使用。
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,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。公示期间,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程玉林
联系电话:13912711587
通讯地址: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崇州大道60号11A602室
如皋市GJ2018-257#D1与GJ2018-257#E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