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州湾示范区汉江路北、珠海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项目名称:通州湾示范区汉江路北、珠海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
委托单位:南通市土地储备中心通州湾示范区分中心
调查单位:江苏伟恒土壤治理科技有限公司
采样及检测单位:苏州汉宣检测科技有限公司
中认英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苏州国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
通州湾示范区汉江路北、珠海路东侧地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汉江路北、珠海路东,占地面积约40558m2(合计约60.8亩),土地使用权人为南通市土地储备中心通州湾示范区分中心。该地块东侧为无名小路,隔路为纳潮河;南侧为汉江路隔路为南通供电公司;西侧为珠海路,隔路为天美工业园;北侧为泯沟及荒地。
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(R),属于GB36600-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。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 25.1-2019)和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》(HJ 25.2-2019)规定要求,本次调查采用分区结合系统布点法的方法进行布点,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共布设土壤采样点20个(包括1个土壤对照采样点),采样深度6.0m,共送检土壤样品90个(包括9个平行样),检测项目包括pH值、重金属7项、挥发性有机物(VOCs)27种、半挥发性有机物(SVOCs)11种、锆、钛、钴、锰、锌、铬、甲醛、石油烃(C10-C40)、氟化物;共布设底泥采样点1个,共送检底泥样品2个(包括1个平行样),检测项目同土壤;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7个(包括地下水对照采样点),井深6.0m,共采集地下水样品8个(包括对照点水样,1个平行样),检测项目包括GB/T 14848-2017中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、毒理学指标、镍、挥发性有机物(VOCs)27种、半挥发性有机物(SVOCs)11种、锆、钛、钴、铬、甲醛、石油烃(C10-C40);共采集地表水样品2个(包括1个平行样),检测项目包括GB 3838-2002中表1基本项(除水温)、锆、钛、钴、铬、甲醛、石油烃(C10-C40)、磷酸盐、镍、锰、铝、硝酸盐。
根据通州湾示范区汉江路北、珠海路东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,土壤和底泥样品检出数据中,除了锆无评价标准外,其他相关检测因子检出含量均满足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、深圳市地方标准(DB 4403/T 67-2020)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》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和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》(2022年5月31日)中计算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。
地下水样品检出因子中总硬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耗氧量、钠的检出浓度不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Ⅳ类标准,锆、钛、铬无评价标准,其余检出因子浓度均满足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Ⅳ类标准、《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、风险评估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、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(试行)》(沪环土[2020]62号)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》(2022年5月31日)中计算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。但是总硬度、溶解性总固体、硫酸盐、氯化物、耗氧量和钠不属于地下水毒理学指标,且没有列入《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》(附录H)中的有毒有害物质,在不开发利用地下水的前提下,上述污染物无暴露途径,对人体的健康风险较小。
地表水样品检出因子中高锰酸盐指数、化学需氧量、五日生化需氧量不满足《地表水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Ⅳ类标准,锆、钛、铬无评价标准,其余检出因子均满足《地表水质量标准》(GB 3838-2002)Ⅳ类标准和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 14848-2017)Ⅳ类标准。高锰酸盐指数、化学需氧量、五日生化需氧量检出浓度偏高,可能与水塘不与外界联通,流动性较差,水体中有机质富集有关。
综上所述,通州湾示范区汉江路北、珠海路东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,可以作为居住用地(R)使用。
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。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,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出。公示期间,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袁嘉敏
联系电话:13023567672
通讯地址: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崇州大道60号11A602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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