项目名称: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鸽龙港河西侧、沿江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
委托单位: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人民政府
调查单位:江苏伟恒土壤治理科技有限公司
采样及检测单位:江苏伟恒土壤治理科技有限公司
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鸽龙港河西侧、沿江路北侧地块(位于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鸽龙港河西侧、沿江路北侧,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为153067m2,合计约229.6亩,地块东至通江路、鸽龙港河,南至沿江路,西至农田,北至农田。
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商住混合用地,属于GB36600-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。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和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》(HJ25.2-2019)规定要求,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法的方法进行布点,共布设土壤采样点108个(含土壤对照采样点1个),采样深度0-0.5m(部分点位0-3.0m),共送检土壤样品354个(含土壤对照采样点1个)。
验证性采样分析布设3个土壤深层点,采样深度0-4.5m,布设1个底泥采样点和1个地表水采样点,共送检土壤样品9个,底泥样品1个,地表水样品1个。
本次调查结果表明,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鸽龙港河西侧、沿江路北侧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,可以作为居住用地使用。
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60个工作日。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,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提出。公示期间,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陈映帆
联系电话:15051720717
通讯地址: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崇州大道60号11A602室
南通市海门区海永镇鸽龙港河西侧、沿江路北侧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