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东县胡港1012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
项目名称:如东县胡港1012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项目
委托单位:南通市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
调查单位:江苏伟恒土壤治理科技有限公司
如东县胡港10127地块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胡港村四组,地块占地面积约10127平方米(合计约15.190亩)。地块东至农田;南至双新线;西至农田;北至农田。地块北侧为农田;西侧为农田;南侧为双新线;东侧为农田。
本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(R),属于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第一类用地。
根据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》(HJ25.1-2019)和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》(HJ25.2-2019)规定要求,本次调查采用系统布点的方法进行布点,共布设土壤采样点 8个(含土壤对照采样点 1 个),采样深度0-0.5m,共采集并快筛土壤样品 8 个。
本次调查结果表明,如东县胡港10127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,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 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 36600-2018)的第一类建设用地标准,可以作为居住用地(R)使用。
本次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众对本项目有生态环境相关意见的,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。公示期间,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景睿贤
联系电话:153062950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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